丹东江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丹东市化学试剂厂) 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2024年度)报告
2024-10-30 14: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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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14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丹东化学试剂厂地块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日对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壤进行了自行监测。本次公示为丹东化学试剂厂的2023年用地范围内土壤、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的年度报告。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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