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甸泓泰小区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2-02-28 1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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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丹东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规定(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为保证地块的安全使用,宽甸满族自治县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丹东市精益理化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地块为长甸泓泰小区二期地块,地块占地面积3086.97㎡。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29'1.71"N,东经124°48'39.98"E。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甸泓泰小区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二、地块地点: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长甸城村11组长甸镇政府西侧住宅楼丹集公路西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15174173227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